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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數位文化服務安全框架》徵求意見稿,擬將VR頭顯、AR導覽終端等沉浸式文旅硬件納入CE認證擴展目錄。該草案要求2027年第一季度起強制符合新版安全標準及數據本地化條款,直接影響中國深圳、東莞等地逾200家智能硬件製造商的出口合規路徑。
根據歐盟委員會公開文件,新規草案主要包含兩項關鍵要求:一是將面向公眾的沉浸式文旅硬件(含VR/AR設備、交互投影系統)納入CE認證擴展目錄;二是要求設備需同時符合EN IEC 62368-1:2025+A11:2026電氣安全標準及新增的數據存儲本地化條款。過渡期設定為2026年第四季度至2027年第一季度。

深圳、東莞等地ODM/OEM廠商需重新評估現有產品設計,涉及光學模組、傳感器等核心部件的電磁兼容性(EMC)測試可能需追加。觀察來看,中小型廠商因缺乏自有檢測實驗室,認證周期可能延長30-45天。
歐洲B端買家需在2026年Q3前確認中國供應商的認證進度,特別是涉及景區租賃業務的設備訂單。當前更值得關注的是,部分德國、法國進口商已要求提前提供符合性聲明草案。

對於2026年Q4後交付的訂單,建議製造商立即啟動與歐盟公告機構的預溝通,重點確認交互式設備的人機工程學測試要求變化。
從行業角度看,需區分純硬件出口與含雲服務的解決方案。後者需評估歐盟GDPR與新規疊加影響,建議提前部署邊緣計算存儲方案。
EN IEC 62368-1:2025標準仍在修訂中,更適宜理解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前置信號。建議訂閱TÜV等機構的標準解讀研討會。
分析來看,此次草案標誌著歐盟對數位文化產品的監管從內容層面向硬件安全延伸。雖然目前仍處徵求意見階段,但結合近年歐盟對物聯網設備的監管趨勢,該要求最終落地的可能性較高。行業需注意這不僅是認證流程變化,更可能重構中歐數位文旅設備的供應鏈成本結構。
該草案反映了歐盟數位市場准入規則的持續收緊,對中國文旅科技企業的出口合規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當前更適宜將其視為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早期預警,建議相關企業盡快啟動合規差距分析,同時關注英國、瑞士等非歐盟市場可能的跟進動向。
1. 歐盟委員會官網《數位文化服務安全框架》徵求意見稿(2026年4月7日)
2. 註:EN IEC 62368-1:2025+A11:2026最終版預期2026年9月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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